1法律解答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可见,在我国,破产企业的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都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如果没有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则不能享有表决权。表决权是参加债权人会议、保护自己权益的主要工具,如果没有表决权,则参加债权人会议仅仅只能作“观察员”,显然不能满足保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而担保财产并不被列入破产财产,因此,在债权人会议上最为关注的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无关,如果赋予其表决权,反而会使得其权利的行使缺乏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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