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也就是说股东的知情权是法定的,如果出现大股东利用自身大比例占股或者实际控制地位在章程或协议中约定剥夺小股东知情权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2、股东只需向公司提出要求行使知情权的请求即可。即使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也只是要求股东以书面方式提出请求、说明目的,没有更多的前置要求。在时间流程上,当股东书面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认为有理由不能提供查阅的,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股东至迟经过15日未得到公司答复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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