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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