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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包括哪些

2022-04-1425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需要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以下两类: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包括:
(1)企业;
(2)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3)个体工商户;
(4)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对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也应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此外,依法负有代扣代缴或者代收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也应该依法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其他纳税人和扣缴税款义务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对象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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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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