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招标、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与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2、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1)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标价;
(2)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3)其他损害招标者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4)擅自开启标书,获取其他投标者的报价或者其他投标条件;
(5)非法获取或者泄露招标底价等暂不公开的信息;
(6)通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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