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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