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分担;
6、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损失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清偿金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金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责任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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