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仲裁应向 劳动合同履行地/公司所在地 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
二、5日内立案
仲裁委收取材料后应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不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仲裁委一般会电话告知劳动者领取/按送达地址邮寄。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排期一般会安排在20至30日内。
详细庭审流程如下:
1、庭审准备
书记员核实双方当事人主体身份、宣布庭审纪律;
2、仲裁员宣布开庭
3、庭审调查
劳动者(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公司(被申请人)进行答辩;
劳动者举证:陈述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对象即事实;
公司质证:针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
公司举证;
劳动者质证;
4、法庭辩论
仲裁员总结庭审争议焦点;
劳动者发表辩论意见;
公司发表辩论意见;
5、征询最后意见
劳动者作最后陈述;
公司作最后陈述;
6、调解
双方当事人如能达成和解,仲裁庭可当庭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如不同意调解,仲裁闭庭。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一般在立案后45日内审结案件,作出仲裁裁决书。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5日,即最长会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
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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