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工程垫资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工程垫资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2024-01-12175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由于我国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般均对垫资合同加以禁止,所以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发包双方为了逃避政府部门监管、查处,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把带资、垫资条款合法化。这些隐晦的垫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用黑白合同的形式来签订垫资合同或垫资条款。所谓“黑白合同”就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其中一份是中标合同,另一份是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
2、用质量保证金的形式来签订垫资合同或垫资条款。在签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或后,要求建筑商写一个承诺书或签一个补充协议,要求建筑商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给发包人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结束以后再返还给建筑商。
3、用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来签订垫资合同或垫资条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