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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

2022-04-11127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决议违反实质要件可能导致决议自始无效:
1、在公司拟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公司分配利润的,债权人也可以就此种情况主张决议无效;
2、剥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新股认购优先权的;
3、要求股东超出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向公司承担责任的;
4、选举具有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5、违法增资、减资或者发行新股的;
6、导致股权及其行使不平等或取消股东股权的,
7、决议无股东签名的;
8、不做会议记录的;
9、表决标准及通过比例的计算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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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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