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
一、营业税
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政策规定。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
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2)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2、股权收购交易的所得税处理方式
(1)一般性税务处理:
a)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b)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c)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特殊性税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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