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
(二):公司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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