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东知情权是基于其股东身份所产生的,具有身份权的特性,行使知情权的适格主体只能是具有股东身份的自然人和法人。股东退出公司,丧失了股东身份,不再对公司享有股东权,其请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的权利也随之丧失。对于原告以公司原股东身份要求对公司行使知情权提起诉讼的纠纷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原股东无权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的知情权,但是实务中原股东如果认为公司隐瞒真实经营状况导致其股权出让价格明显不公的,可依法通过行使撤销权或对公司提起侵权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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