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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股东的意思自治具体规定如何

2024-01-0716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有限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或出资协议中约定同股不同分配权、同股不同优先出资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有限公司的表决权也可专门约定同股不同表决权。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方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其他股东阻挠的限制。股份转让不再有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手续变得简单化了。
无须签署股东会决议,确立告知和默示同意制度,解决了过去某个或某些股东通过不参加股东会,不签署股东会决议等方式阻挠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这是公司法充分尊重股东意志的一大进步。但是,股东们也完全可以通过章程约束对方或相互进行约束,以确保公司的稳定性。
4、有限公司删除了董事会每年召开的法定次数以及开会前的通知。
5、确立了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可以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作出股东会决议。
6、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是否可继承由章程规定。
7、增加了股份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四种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即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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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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