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有限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或出资协议中约定同股不同分配权、同股不同优先出资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有限公司的表决权也可专门约定同股不同表决权。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有限公司在股权转让方面不再有任何来自其他股东阻挠的限制。股份转让不再有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手续变得简单化了。
无须签署股东会决议,确立告知和默示同意制度,解决了过去某个或某些股东通过不参加股东会,不签署股东会决议等方式阻挠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这是公司法充分尊重股东意志的一大进步。但是,股东们也完全可以通过章程约束对方或相互进行约束,以确保公司的稳定性。
4、有限公司删除了董事会每年召开的法定次数以及开会前的通知。
5、确立了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可以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作出股东会决议。
6、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是否可继承由章程规定。
7、增加了股份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四种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即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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