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对股东或投资人在有限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中的股权或投资,人民法院予以冻结的,登记主管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暂停办理转让被冻结投资或股权的变更登记。
人民法院冻结股权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关于财产保全、执行方面的相关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法院判决的执行。一旦判决生效,股东需要根据法院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否则法院可以依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以拍卖、变卖等形式转让股东被冻结的股权。
但是,申请人与股东的关系是基于法院作出的有关交付金钱、实物以及股权等财产性权利的判决所形成一般的债的关系,质押权优于一般的债权。该股权被强制执行后,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质权人,剩余部分再支付给申请人。因此,已出质的股权再被法院冻结的,不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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