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或者代理提交专利申请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那么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什么?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什么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1、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2、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6、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1至5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