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普通债权的质押,随着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的要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要求我们探索新的方法以适应经济的发展,为普通债权的质押在广泛程度上的使用创造条件。
3、可以质押的权利列举性规定为,证券债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而将普通债权的质押概括性地归于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中。
4、并不是所有的有财产性内容的普通债权都可以质押,有的普通债权是不能质押的,如承租权利、不可转让的附有人身性质的一般债权、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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