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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4-01-06124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瑕疵股权表现主要是未按协议、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条规定扩大了出资范围,瑕疵的出资形式也会表现的多样化。
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
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
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价格。
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然已办理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实物。
5、按协议、章程约定应用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并与实际约定有差异。
6、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虽然在理论界有人认为抽逃出资与出资瑕疵性质不同。但通说认为,它属于瑕疵股权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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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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