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公司(弃权股东)在此声明:
1.本公司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目标公司章程》对出让股份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本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会撤消的,并承诺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不反悔。
3.本公司同意就出让相关事宜对《北京**目标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弃权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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