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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毁公共场所美术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

2022-01-17328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公共场所有很多精美的美术作品,有些用作宣传,有些用于欣赏。拆毁这些公共场所美术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拆毁公共场所美术作品是否侵犯著作权

由于著作权具有非物质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著作权的存在、转移和灭失,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与作品载体(例如作品原件)发生必然联系,因为作品往往在多个载体上可以同时存在(包括原件和诸多复印件之上),某个载体的损毁不会实质影响著作权。

因此,损毁美术作品原件要实质影响著作权,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美术作品原件是美术作品的唯一载体。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行使著作权时才必须以美术作品原件的存在为必要条件,此时,拆毁作品原件才会使得作者的著作权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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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协调物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

第一,通过合同事前约定的办法来消除纠纷。当作品原件成为作品的唯一载体时,作者可以通过与所有权人在转让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合同前订立有关权利行使和限制的合同来保障自己的著作权不受重大妨害,或者在拆毁作品原件前与原件所有人就有关事宜进行合同磋商以转移或保存原件。

第二,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在进行事实处分前应尽善意通知的义务,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原件所有人只有实施威胁到作品原件实体存亡的事实处分行为(比如拆除、损毁美术作品原件)时,才应当承担通知义务;对作品原件做法律上的处分(比如赠送、转让作品原件)时,因为不影响作品原件的客观存在,就不再承担此项义务。

其次,对于无法通知著作权人(如无法联系)的,作品原件所有人可以在采取合理复制措施(如拍照)后自由处分作品原件。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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