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关于股东会会的会议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股东会会的会议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2-04-0121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股东会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例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以及本年度召开次数,均由公司章程予以制定。
临时会议是指根据公司需要在股东会定期会议间隔期内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二、股东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都应当由董事会召集,未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由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但不论召开的是哪种会议都应于会议召开之日的一定期限前通知全体股东。以给股东必备的准备时间,保证股东有效地行使表决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2法律依据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