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股东可以申请退股吗

股东可以申请退股吗

2024-01-0112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形,反对分红的股东就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实际上,这个条件比较苛刻,公司连续五年盈利比较困难,只要帐务加以调整即可做到某年亏损。出于税务考虑,连续盈利并不多见。
但是,实际操作当中对于小股东来说,仍然难度很大,
首先,公司连续盈利不分红的情况比较少见,中间可能有年度亏损;
其次,分红、不分红、如何分红、有没有现金可供分红等情况取决于股东会议决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的状况,有时公司虽然账面有盈利,但是缺乏现金,利润在别人的口袋,应收账款比较多;
第三,新公司法生效后再有连续盈利不分红的情况更加少见;
第四,法院受理的前提是公司必须做出不予分红的股东会决议,小股东召集股东会议比较难;
第五,一旦小股东提出或申请召开讨论公司分红的股东会议时,大股东可以象征性的进行分红,公司总共拿出1000元税后利润进行分红,这也属于分红,这种情况下,连续五年盈利不分红条件就不具备了。
第六,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需要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导审判实践,目前最高法院尚未有关于公司法的较为全面的司法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2法律依据

[1]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改?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责任?
合伙人未按合伙协议出资怎么办?
企业名称设立有什么限制?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