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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2022-03-3115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的业务承担的是自己责任。其次,无论是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都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显然,并无法律规定总公司对于分公司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最后,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在实质上就是总公司承担责任。
分公司有偿付不能或偿付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可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裁定执行总公司财产。同时,笔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对于法人分支机构的执行问题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故此,对于分公司所涉诉讼,仅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并无任何不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中可裁定直接执行总公司财产,对于债权人利益亦无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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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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