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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能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吗

2022-03-3125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债务已超出其按份之债。
向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不足其按份之债的合伙人追偿。
向某一合伙人追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其应承担的按份之债。民事程序上,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一并进行追偿的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人民法院可列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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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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