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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2024-01-3115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破产债权按债权的产生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无财产担保债权。
2、担保差额债权。
3、代保债权。
4、放弃优先债权。
5、附有期限但破产宣告日尚未到期的债权。
6、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因清算组解除破产企业的未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部分,应视为破产债权处理。
7、因票据关系而产生的破产债权。
8、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时,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
9、经和解减免延缓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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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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