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所谓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商标。由于服务的特点是不使用生产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直接加工,其表现形式不是有偿使用,而是一种无形的效果。因此,服务商标不能以印刷、悬挂、粘贴等方式直接附在“服务”这种无形的商品之上。但服务商标能够区别服务的来源,表明服务的质量、特点,其功能与商品商标的功能是基本相同的。其作用通常依靠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实现。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服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服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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