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即股东实际出资,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形式要件,是指股东资格为他人所认知和识别的形式,公司内部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发给股东出资证明书或股票等;公司外部的文件包括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等。
二、确认股东资格,不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为条件;
工商登记不能作为股东变更行为是否生效的要件,只是未经登记的股东变更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提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需要清楚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主张取得股东资格,应当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