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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申请的特点是怎样的

2022-01-2125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欧共体商标,也被称为欧盟商标,欧盟商标在欧盟内部市场内产生效力,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介绍欧盟商标申请的特点是怎样的。

欧盟商标申请的特点是怎样的

1、申请

欧盟商标的申请应该递交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或递交任何欧盟成员国的商标局受理。

2、代理

客户有权委托代理人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进行欧共体商标注册。如果申请人来自欧盟成员国以外的国家,该申请必须由在欧盟任何一成员国有资格的专业代理人或律师代理,同时该专业代理人还要具备在该成员国从事商标业务的资格,满足欧共体商标法令的资格要求。

3、语言要求

申请可以使用任何一欧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 (例如,芬兰语、 瑞典语、 西班牙语、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等。) 同时, 申请还要指定上述语言之外的第二种语言,用于进行异议、撤销和无效程序的答辩用语。第二语言要从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的五种官方语言(西班牙语、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中指定。

4、优先权

在申请欧共体商标时,申请者可以根据以往的商标申请获得优先权。如曾在巴黎公约签署国内提出申请并予以受理的,在世贸组织成员国提出商标申请并立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先前的申请日要求优先权。

5、先前权

欧盟商标系统是对国家商标注册系统的补充而设计的。如果欧盟商标的申请人或所有权人,已经在欧盟的国家商标注册系统内,对于某些商品或服务注册过同一商标,则可申请该国商标的先前权,保留先前的商标权利。

6、时间

通常欧盟商标申请的全过程需要12到18个月。

7、注册

当异议期届满,没有异议提出,或所提的异议被有效驳回时,申请的商标将载入欧盟商标的注册记录中,商标所有权人将获得由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颁发的注册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欧盟商标申请的特点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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