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总的处理原则: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但如果有损失仍应确认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谨慎性原则:它是实现会计信息客观真实的重要保障,也是会计人员在实务中发挥个人职业判断所遵守的重要原则。
(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它是会计核算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会计实务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贯穿会计运行的各个环节。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和其母公司、关联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中,交易价格缺乏公允性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上市公司以少量的资产抵偿大量的债务,从而达到实现利润的目的。为了规范证券市场的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应该按摘其经济实质进行揭示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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