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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权利有什么

2022-03-25135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占有权,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法定成立条件,因而,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留置物的占有权是留置权物权性的具体表现。
2、收取权,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
3、使用权,置权人因对留置物享有占有权而负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4、偿还请求权,留置权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因为,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保管留置物的必要费用是为保存及管理留置物所不可缺少的费用。该费用债权属于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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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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