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方面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范新欠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严格建设项目立项及施工许可管理、投资概算控制、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落实建设资金,从资金源头杜绝拖欠。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和审计等制度,减少履约风险,防治变相拖欠。落实经济合同制度,规范总包、分包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整顿和规范投资建设市场秩序,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要深化投资和建设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避免投资规模超出自身能力,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快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建管分离、用建分离、专业化管理的建设方式,探索不同的“代建制”模式,提高投资效率。完善投资建设监管机制,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整合现有资源,连接相关信用系统,建立统一的、涵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和信息发布平台,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实现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今年年底前,争取地级以上城市都能建立有关项目、企业和人员的数据档案。有关部门要将各专业工程项目信息、企业和人员的奖惩信息及时通报建设部门,统一在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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