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主体为出让人和受让人,从法律规定来看:
1、债权转让为处分行为,要求出让人应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转让应当认定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或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经追认后有效);
2、受让人是否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受让人取得债权,属纯获法律上的利益,只要有限制行为能力即可。除因受赠与获得债权外,其余情形多为买卖,认为受让人为纯获法律上的利益,与事实不符。所以受让人取得债权有对价的,也应认为受让人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对受让主体有限制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向外国人为转让的,受让人不能为外国人;法律对受让人范围有限制的,受让人不得为受有限制的人,如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受让对象,案例中如果受让人为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等人员,合同应当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