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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怎么认定

2022-03-24138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当事人已经对保证期间进行了约定,即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这是一个明确的时间段,并且此约定并未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在被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内承担保证责任。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将保证期间推定为二年。
在实践中,既包括物权内容,也包括债权内容,所涉及的担保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难以把握的问题。作为保证人您可以追偿,但是首先对方存在过错,保证期间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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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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