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法律属性是:1、从属性:担保物权必须从属于债权而存在;2、不可分性:被担保的债权在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3、物上代位性:担保物因灭失、毁损而获得赔偿金、补偿金或保险金的,该赔偿金、补偿金或保险金成为担保物的代位物,权利人有权就其行使担保物权法律对担保物权的效力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确定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