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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2022-03-2214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归纳起来,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一)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包括以下三个:
1.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必须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而不包括事实上的处分。
2.债务人的行为害及债权。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将明显有害于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明显有害,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不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有一定的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因此,结婚、收养或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以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二)主观要件
所谓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和第三人具有主观上的恶意,即在实施行为时明知有害于债权而仍进行。前文已经指出,对于主观要件的适用,因债务人行为是否有偿会有所不同。当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时,只需要客观要件即可成立撤销权,无需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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