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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条件有哪些例外

2022-01-21310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条件有哪些例外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条件有哪些例外

(1)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为不丧失新颖性,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这类国际展览会必须是我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是我国政府承认的;其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首次被展出的。

(2)发明创造的内容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一些国家的专利法没有这种规定,所以,在规定的会议上发表后,再到那些国家申请专利的,就会丧夫新颖性。

(3)末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例如,违反协议泄露的,因工作关系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而随意泄露的,均属这种情形。

符合上述三种例外情形的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时,一般需要提交证明文件。如果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前,已有他人提出同样内容的专利申请,且在其申请日之后就可以破坏第二件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应注意的是,在先的专利申请必须是由“他人”提出的才有效,而由专利申请人自已先后提出的两个或更多的同样申请不丧失新颖性。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授予专利权的新颖性条件有哪些例外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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