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召分为定期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
定期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临时董事会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召集的程序:
1.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法原理,召开董事会要提前10日通知董事,以便董事对议题有所准备,以达到开会目的,有效、正确、及时解决公司面临的种种问题。公司法将有关会议通知事项留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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