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约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建设方应做好对对方组织合法性,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调查。
2、签约协商阶段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招标文件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的内容对后续的中标签约和施工影响很大,必须予以重视。要注意分析招标文件中给定的项目性质、技术要求、工程相关条件以及给定的主要合同条款,对其超出自身条件和可能导致违法违规的要特别注意,应在标书中对其进行适当处理。
投标文件除为中标服务以外,它还是要约,对合同的影响极大。投标文件在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回。
定标以后,不允许再对招投标文件进行擅自变更。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条款确定阶段
建筑施工合同是法定书面合同。在确定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建设单位审查合同时应就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全面,风险分担是否合理等进行审查。现实中的建设方或建设方所在地主管部门印制的合同文本,往往不能注意到具体工程事项的特点,过于原则化,存在不少缺点。一般应注意添加: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工程功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等等。
合同索赔条款的确定。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规定施工方的义务,在责任条款中规定索赔条款,在施工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有瑕疵,或不配合不协作时,可以进行索赔。
合同价款的确定。对于施工难度小的项目,要采用固定价合同方式。对于不能全部采用固定价的合同,尽量加大固定价的比例,然后对可变部分进行具体要求。
4、合同审定签字阶段
要对前述阶段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疏漏;其次企业负责人员一定要在这一阶段对合同进行通读,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对合同条文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