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如果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就属于营利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营利法人出资人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