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股东直接诉讼的对象可以是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1)侵犯知情权;(2)侵犯分红权;(3)股东僵局,司法解散总结:董、监、高害股东,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胜诉收益归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