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并未严格限制保证人的资格。一般来说,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