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公司的人事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二、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三、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四、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五、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