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或资料。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一般破产要件,即债务人有无破产能力,申请人有无诉讼能力、申请权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资格,法院有无管辖权,破产申请提出时有无破产障碍等。二是审查破产界限存在与否,申请人所述情况是否属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