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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和物的担保并存怎么办

2024-01-08149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当一个主债权同时设有保证与物的担保时,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做出了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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