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招标人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
2、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发布工程变更指令: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削减任何工作项目的内容,但不包括削减的工程由招标人或其他承包人来实施的情况;
(3)改变任何施工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各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变更指令前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招标人批准。
4、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5、协助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