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中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基本要求是:
(1) 有关部门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必须同时对劳动安全条件进行论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立项;企业主管部门在编制计划书时,应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内;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书和财务预算时,应将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2)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计划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并且一定要规范设计,符合标准。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