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对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但有来源于我国的某些所得,按照规定的税率,由我国支付款项的单位实行源泉扣缴的一种征收方法,也称为“源扣缴”或“属地原则扣缴”。其中的“源泉”是指交易中付钱那一方,实行源泉扣缴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有效保护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简化纳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