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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丧失劳动能力?

2022-02-22174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
判定基准:
1、运动障碍判定基准
(1)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划分为0至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无收缩。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2)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包括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震颤或吞咽肌肉麻痹等。根据其对生活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  
①重度运动障碍 不能自行进食、大小便、洗漱、翻身和穿衣。  
②中度运动障碍 上述动作困难,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③轻度运动障碍 完成上述运动虽有一些困难,但基本可以自理。  
2、呼吸困难及肺功能减退判定基准  
(1)呼吸困难分级  
3、心功能判定基准  
心功能分级  
Ⅰ级: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Ⅱ级:静息时无不适,但稍重于日常生活活动量即致乏力、心悸、气促或心绞痛。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静息时无不适,但低于日常活动量即致乏力、心悸、气促或心绞痛。  
Ⅳ级:任何体力活动均引起症状,休息时亦可有心力衰竭或心绞痛。  
4、肝功能损害程度判定基准
5、慢性肾功能损害程度判定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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