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织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欠缴国家的各项税款;(三)企业其他债务。企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作股东的股份分配。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经债权人协商一致,由清算组织按照债权数额比例分割企业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