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公布招用简章,内容应当包括:(一)用工地点;(二)岗位(工种)及用工要求;(三)招用数量和工作期限;(四)工资、福利待遇;(五)录用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张贴、刊登、播发虚假的招用广告。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力交流洽谈会招用劳动者,也可通过其他方式招用。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